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加拿大联邦政府与BC省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针对个人与企业的福利补助政策, 上期我们介绍了一些个人方面的补助, 下面我们来看看企业的补助方面:
我们非常不建议在这个敏感时期, 为了满足申请该无息贷款的资格而去修改去年的企业相关工资发放的记录。

10% 工资补助是根据2020年3月18日到6月19日发放工资总额的补助,符合资格的企业自行计算并减少应该缴纳的工资税数额。
这个补助的重点在于计算时候需要注意到每个员工最多只能补助 $1,375, 每个雇主最多只能补助 $25,000, 并且只能减少应该缴纳的工资税中“税”的部分, 不能减少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部分。因为这个补助的计算准确与否也会直接关系到75% 工资补助的准确性,所以我们建议一定要解读好计算方法, 或者找专业会计人员计算, 以避免错误。不是所有发工资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这个10%的补助,有些企业的控股方是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 公司不属于CCPC,就不能享受这项补助。
75%的工资补助福利(CEWS)最重要的一个申请要求就是对公司收入减少的要求。如果公司在 2020年3月, 4月, 5月收入减少了一定比例, 那么政府会补助3月15日到6月6日(12周)这段期间的,符合资格的员工的工资的75%。
有朋友问,这个收入降低的比例是多少? 这个比例有两种的比较方法, 会计法则来计算公司的收入的情况也有两种方式. 所以我们建议要咨询专业人士来计算和审核这个前提条件。
还有朋友会问, 那该如何来确定谁是符合资格的员工呢?政府的官方回答是, 如果公司连续14天,或者14天以上都没给这个员工发过工资,那么这个员工的工资就是不符合申请75%的工资补助的。

根据公司补助和 个人补助CERB的紧密联系, 我们的分析是, 如果这个员工在领取CERB, 那么您在是否申请这个员工的工资补助就一定要谨慎。如果雇主申请了哪个员工的工资补助了, 员工就不能领取个人的失业补助(CERB)。
税局已经宣布了2020年的T4 slip 上会有一个特别的code来申报这个企业工资补助的数额,这样税局就可以核实个人有没有在同一时期领取了CERB。以前被解雇或者休假的员工,也可以重新雇佣,并可追溯支付以前的工资。
如果这些员工在追溯期已经领取过了CERB, 在得到补发的工资后,个人的CERB就必须归还。换言之,所有的福利只能领取一份。而且特别提醒, 员工是不能拒绝雇主发出的复工要求, 因为如果自己决定不去工作, 并不符合被动失业的条件,这样的结果造成工资和个人福利都没有得到, 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