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加拿大联邦政府与BC省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针对个人与企业的福利补助政策,但领取各项福利都有其必须要满足的条件与注意事项。虽然目前其中一些福利的申请过程较简单,但加拿大税局(CRA)在之后的核实索赔时若发现不符合资格者有意或无意地错领了福利,将要求领取者退回资金。今天我们就来与大家分析一下疫情期间领取这些福利时需要考量的一些事项与常见问题解析,供大家参考。

我们看到申请CERB的条件中有这么一条:第一次申请必须在申请的所属期间的4周内,至少连续14天收入少于 $1,000。以后每次申请,在申请的四周内,工作收入必须少于$1,000。这条规定的解读,我们认为即在申请CERB的四周期间,个人与自己的控股公司的工作收入都不应该超过$1,000,而且这必须是属于非自愿的性质。如果人为刻意地将收入控制在$1,000之内,或者原本的收入在疫情前并没有超过$1,000,这样疫情期间收入并不是减少到$1,000之内,这些都是不满足领取资格的。

另外,申请CERB的条件之一,还包括在2019年或者申请CERB之前的12个月收入至少有 $5,000。(收入包括工资收入, 自雇收入, 小企业分红non-eligible dividend,专利版权费 royalties, 劳务费 honoraria, 产假及父母假 EI)。此时,有的自雇人士就会问,那是否可以自己掌握或调整收入费用的入账时间,或是能否“制造”自己在2019 有$5,000的收入, 使自己符合CERB的领取资格?
根据税法的角度,收入的时间,应该是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时间,即出invoice的时间。而若是想修改之前的收入来使自己满足申请CERB的资格,就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与书面证明。例如:分红或是工资收入是否有书面的付款记录;若是失业,是否有书面文件能证明是属于被动的失业状态。
根据国会预算办公室( Parliamentary Budget Office)最近的预期报告,因为大幅拨款福利,到2021年,联邦的赤字可能将会高达$2500亿。众所周知,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税收,所以我们预测疫情之后的查税会变得更加严格,原本的一些减税措施也可能会取消。所以特殊的敏感时期,我们更要注重书面证据的重要性,合法合理地申请福利。

BC省政府提供的紧急补助 “BC Emergency Benefit for Workers”,是一次性的$1,000的免税补助。他的领取条件是2020年3月15 前是年满15岁的BC 省居民,符合领取 CERB的条件,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 2019的个人报税 (2019年是非税务居民不可以) 且没有领取其他的省收入补助福利或者残疾人福利。
还有一项针对个人的补助是联邦政府提供的学生补助Canada Emergency Student Benefit (CESB)。这是为不符合领取CERB资格的大学学生, 或是刚刚毕业的学生提供的从5月到8月每个月$1250的补助。如果学生有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士需要照顾的, 这三个月的补助金提高到每月$2000。留学生不能申请该项福利。学生补助申请的步骤尚未公布,敬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