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 Title:加拿大海外资产查得到吗?CRS、T1135申报与补救指南(2026)
Meta Description:CRS会交换哪些金融账户信息?哪些海外资产需要T1135申报?说明10万与25万加元门槛、常见豁免、迟报罚款,以及2025年10月更新后的VDP补救规则。
加拿大海外资产查得到吗?CRS与T1135申报指南(2026)
加拿大税务局(CRA)可能通过共同申报准则(CRS)获得加拿大税务居民在参与司法管辖区金融机构持有的可申报账户资料,包括账户持有人或控制人信息、账户余额或价值,以及部分利息、股息和处置收入。但CRS不是一份“全球资产清单”,也不会自动交换所有海外房产资料。T1135则是纳税人自己的申报义务:指定海外财产总成本在年内任何时间超过10万加元时,通常需要申报,但仍要根据资产类型和豁免规则判断。
CRS、海外收入申报和T1135经常被混为一谈。CRS是税务机关之间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制度;T1135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向CRA提交的海外财产信息表;海外收入则无论是否达到10万加元门槛,都可能需要在所得税申报中报告。
CRS如何把海外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给加拿大?
CRS全称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是由OECD推动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参与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会按照当地法律识别账户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符合条件的账户信息;当地税务机关再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交换资料。
如果金融机构确认账户持有人或某个被动实体的控制人是加拿大税务居民,相关账户资料可能被交换给CRA。通常可能涉及:
- 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及税务识别号码
- 账户号码和金融机构信息
- 年末账户余额或价值
- 利息、股息及某些金融资产处置收入
- 被动实体的控制人资料
这并不是“中国银行直接把客户全部资产交给CRA”,而是金融机构先履行当地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再由税务机关依适用的CRS交换关系传递符合条件的信息。
CRS能看到什么,不能直接看到什么?
CRS主要针对金融账户,不等同于自动交换每一项海外资产。银行存款、托管账户、部分投资账户、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和年金合同可能进入CRS范围;具体是否报告,取决于账户、机构、持有人身份及当地实施规则。
海外房产本身通常不是CRS金融账户,因此CRA不会只因CRS就自动收到一份完整的海外房产登记清单。不过,与房产有关的租金、出售款、贷款、银行账户利息或跨境资金流,可能通过其他申报、审计资料或金融账户信息体现。
同样,CRS资料不代表CRA已经确认了资产成本、纳税人实际所有权或加拿大应税收入。若交换信息与加拿大报税记录不一致,CRA可能要求解释和支持文件。

CRS与T1135有什么区别?
- CRS:由金融机构及参与司法管辖区税务机关执行的信息交换制度。
- T1135:由符合条件的加拿大税务居民、公司、信托或合伙企业提交的海外财产信息表。
- 所得税申报:用于申报海外利息、股息、租金、资本收益等应税收入。
即使海外资产总成本不超过10万加元、不需要提交T1135,相关海外收入仍可能需要申报。反过来,某项财产需要出现在T1135上,也不代表其全部价值都属于当年应税收入。
谁需要提交T1135?10万加元门槛怎样计算?
根据CRA的 T1135常见问题,如果指定加拿大实体在一年中任何时间持有的指定海外财产总成本超过10万加元,通常需要提交T1135。
判断时注意:
- 看的是指定海外财产的总成本,不是单一账户或单一资产。
- 看的是年内任何时间点,不只是12月31日余额。
- 一般以成本金额或调整后成本基础判断,不是当前市场价值。
- 财产即使在年底前出售,只要年内曾超过门槛,仍可能需要申报。
- 低于10万加元只代表可能不用交T1135,不代表海外收入不用报税。
以外币取得的财产需要按适用汇率换算加元成本。长期持有的房产、股票或其他资产,应保留购买日期、原币成本、汇率及资本支出记录。
哪些海外资产通常需要申报?
常见指定海外财产包括:
- 海外银行存款
- 非居民公司股票或债权
- 海外券商账户中的部分证券
- 以赚取租金或利润为目的的海外房地产
- 非居民信托权益
- 外国发行人的某些人寿保险权益
- 其他位于或存放在加拿大境外的投资财产
资产是否产生当年收入,并不一定决定其是否属于指定海外财产。例如,为投资持有但当年空置的海外土地,仍可能需要纳入判断。如果资产涉及海外公司的股份或控制权,还需要另外判断是否触发T1134海外关联公司申报;T1135与T1134的适用对象和申报内容不同。
哪些资产通常不需要填入T1135?
常见排除项目包括:
- 主要用于个人或家庭使用的海外自住房、度假屋及个人用品
- RRSP或TFSA等注册计划中持有的海外资产
- 通过符合条件的加拿大共同基金持有的海外投资
- 专门用于主动经营业务的财产
- 某些已通过其他海外信息表申报的外国关联公司权益
“个人使用”和“投资用途”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例如,一套海外公寓如果主要自住,处理方式可能与长期出租并追求利润的房产不同。混合使用财产不能只凭名称决定。
新移民第一年需要申报T1135吗?
个人在首次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税务年度,通常不需要提交T1135。未来年度判断门槛时,移民前已经拥有的海外财产一般以成为加拿大居民时的公平市场价值作为成本起点。
这项首年例外适用于个人,不应自动套用到公司、信托或其他实体。新移民仍需要申报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之后取得的全球收入,并保留登陆日资产估值、银行结单、产权和历史交易记录。
Part A与Part B:25万加元门槛怎样使用?
Part A:简化申报
如果指定海外财产总成本在全年始终超过10万但低于25万加元,通常可以选择Part A。申报内容相对汇总,但仍需提供资产类别、主要国家及相关收入或处置收益等信息。
Part B:详细申报
如果指定海外财产总成本在年内任何时间达到或超过25万加元,通常需要使用Part B,按资产类别提供更详细资料,包括最高成本、年末成本、收入和处置收益等。
门槛看的是总成本,不是账户年底余额,也不是当前市值。不能通过年底前转走资金来消除年内已经产生的申报义务。
T1135迟报或错报有哪些罚款?
CRA的 海外信息申报罚款说明列出多级罚款:
- 一般迟交:每天25加元,最低100加元、最高2,500加元。
- 明知或重大过失情况下未申报:每月500加元,最高12,000加元,并扣除已征收的部分相关罚款。
- CRA正式要求申报后仍在明知或重大过失情况下未交:每月1,000加元,最高24,000加元,并扣除已征收的部分相关罚款。
- 在明知或重大过失情况下逾期超过24个月,可能出现与未申报财产成本相关的额外5%罚款。
是否构成重大过失、适用哪项罚款以及计算基础,都要根据事实判断。不要把所有迟报都描述成刑事逃税,也不要假设补交表格就一定免罚。
漏交T1135并伴随未申报海外收入时,某些年份的正常重审期可能延长。欺诈或虚假陈述还涉及不同规则,但不能笼统地说所有海外资产问题都有“无限追诉期”。
2025年10月后,VDP有哪些变化?
CRA的主动披露计划(VDP)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主动纠正遗漏。2025年10月1日起,CRA启用了更新后的政策和两种主要减免层级:
- 一般减免:通常适用于未被提示的申请,符合条件时可获得100%适用罚款减免及75%适用利息减免。
- 部分减免:通常适用于被某些非合规提示触发的申请,符合条件时可获得最高100%适用罚款减免及25%适用利息减免。
被教育信或一般提示触发,不一定自动失去申请资格;但如果CRA已经针对相关事项启动审计或调查,通常不符合VDP条件。申请还需要完整披露相关年份、包含必要文件,并支付预计欠税或申请付款安排。
具体减免由CRA逐案决定。CRA的 VDP更新说明并不保证每项申请都获批,也不应把VDP描述成一定免于处罚或刑事程序的“逃生舱”。
如果不确定是否适合申请,CRA允许进行匿名、非约束性的pre-disclosure discussion。该讨论用于了解流程和可能的减免,不构成批准保证,也不会限制CRA之后审计或采取其他行动。
三个常见T1135场景
场景一:海外自住房升值很多
如果房产主要供个人或家庭使用,可能属于个人使用财产,不仅凭当前市值就判断需要T1135。若房产曾长期出租或主要用于赚取利润,则需要重新分析。
场景二:海外存款年底已经转走
如果指定海外财产总成本在年内任何时间超过10万加元,即使年底余额为零,也可能仍需提交T1135。详细申报还可能要求最高金额及年末金额。
场景三:新移民带着海外资产登陆
个人首次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年度通常免交T1135,但仍应保存登陆日公平市场价值和支持文件,为未来年度门槛、收入及资本收益计算建立成本基础。
发现以前漏报,下一步怎么做?
先不要凭印象补填。建议按年度整理:
- 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和关键日期
- 海外账户、投资、房产及保险资料
- 每项资产的原始成本和适用汇率
- 海外利息、股息、租金及处置收入
- 过去加拿大报税表、T1135及CRA来信
- CRA是否已经发出审计、调查或具体补件通知
如果需要专业协助,可查看嘉岳会计的海外财产申报服务,再根据完整资料判断应提交更正表、普通补报还是VDP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税务或法律建议。CRS交换、T1135申报和VDP资格都取决于具体事实及当期规则。